流文

  • 流文第廿九:忘川歌女

    流文第廿九 —— 忘川歌女

     

     

    人已別去,黃葉從異鄉飄過。攝於大棠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2013年,張國榮逝世十周年,舉行了盛大的紀念音樂會,緬懷這位樂壇的巨星。今天一早,便聞到一則令我再次驚愕的新聞。26歲女歌手陳僖儀凌晨車禍去世。說到「陳僖儀」這名字,可能未必人人知曉,但對於某一小撮認識她、知道她的人來說,是一個公認的好歌手,是一把好聲音。

           

            我得到消息後的第一反應,是心有戚戚,欲哭無淚。原本手上的工作,我都擱下不管了。我是一個有收聽電台習慣的人,也是從收音機裡認識到Sita。她的多才多藝,在歌唱、電影、舞台劇等方面,都顯出她是表演的人才,她是適合活於舞台上的。雖然我對她並沒有深入的認識,但聽她的歌,看她的戲,她就若近又遠的出現在我的生活中,這是一個不可否定的事實。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 如今她香消玉殞,讓我想起20年前意外身亡的黃家駒。我開始很了解很多歌迷心中的那種感受:我終於明白甚麼叫「天妒英才」。當一個你所喜愛的歌星,突然從你的生活中離去,那一刻是多麼的令人惋惜,令人揪心,你會相信天是真的會妒忌人的。我這樣說,別人可能覺得我誇大了,畢竟一個是樂壇的傳奇人物,一個只是樂壇的新人,怎麼可比?可是,如果那個人,是屬於你那個年代,她所帶給你的感動,是絕不輸給那年代已遠的故人,因為她與你的生活曾同步走過,她的歌陪著你笑過,伴著你哭過,這與她是否天王巨生無關,重點是她曾活在你的生活裡。一個歌星,不只是一個歌唱於時代舞台上的人,還是一個歌唱於你心裡的人。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 聲音的記憶比視覺的記憶更能恆久。婉轉的聲音如果沒有人懂得欣賞,她也真的死去了。我趕不上一睹家駒當時的靈魂騷動,也沒深深親會張國榮那些年的動人魅力。但他們的聲線卻是如此令人刻骨銘心。十年後,我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陳僖儀這個名字,但歌是不老不滅的,如我慶幸還有十年,我希望她的歌還在縈繞我的耳際。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今天,妳遙遙萬里去遠行,投入了忘川,希望你也有趣聞,能碰上幾個知心的路人。

     

    2013.04.17

     

    (陳僖儀《beLIEve》: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kNRCSDK25o0)

    (陳僖儀《你不在》: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Nq-1ntsxOEo )

    (陳僖儀《背叛》: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YDAuufHOxOw )

    (陳僖儀《最長的電影》: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l2M7KtMPaCQ )

    (陳僖儀《我愛的人》: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B9HLLDSfuKg )

    (陳僖儀《說好的幸福呢》: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5zyHih1ghgQ )

    (陳僖儀《I Turn to You》: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1jRN-Wox74A )

    (陳僖儀《蜚蜚》: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_kM8e-Fa090)

    (陳僖儀《記念悲》: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Ak3XcN0aqAI )

    (陳僖儀《忘川》: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-SIHSEHc0S8 )

  • 流文第廿八:成長的火焰

    流文第廿八 —— 成長的火焰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人生如瓶子,尋覓盈與虧。不必滿瀉地,半空亦光輝。攝於中大聯合書院。

     

    第二屆文憑試中國語文科作文題目之二:

    2)「孩子不是等待被填滿的瓶子,而是盼望化作燃燒的火焰。」

    試就個人對這句話的體會,以「成長」為題,寫作一篇文章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舊時,女人曾被當作美輪美奐的花瓶,任男人擺佈。今天,瓶子的命運轉移到孩子的身上,使他們接受這個社會的掌控與塑造。很少人能在兒時就明白,甚麼叫「成長」,甚麼叫「理想」,甚麼叫「為自己的將來打算」。長大後,我們才恍然大悟,原來我們的童年、少年、青年,大多都不由自主,所謂的成長就是一個叫人懊悔不已、任命運愚弄的過程。繼而我們會追問,為甚麼沒有人告訴過我們,我們的生命是可以掌握在自己手中呢?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其實每個人生來都是一個瓶子,只是各人的用途均不同,有的盛水,有的盛油,有的盛鹽,有的盛砂糖。開始時我們都不知道自己該盛些甚麼,大人左摻右和,結果我們內裡都成了漿糊。直到有一天,我們有初步的自覺能力,稍為知道自我的意願,才會把瓶子清空,重新裝盛。可是有些大人,認為自己瓶裡裝著的是佳釀,跟小子們說:「我這酒是最好的,你要了肯定人人羨慕。」小伙子們當然心動,便把別人說好的東西都混和一起,後來當然又成了漿糊。這個清空又盛滿的過程,每人都得經歷上好幾次,這就是成長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我們對小孩的教育方式,普遍就靠兩個字:洗腦。有時大人覺得小孩子不可理喻,便以命令和懲罰威嚇他們,讓他們受教。即使學習知識,也是抓住他們的瓶頸強行灌輸。甚麼科目成績不好,便請十個八個補習老師監督他們。我自己也教過人家的孩兒。我一眼看出那個孩子是千萬個不願意和我坐上一兩個小時,對著古怪的符號數字。可是受人錢財,總不好意思教得太慢沒效率,所以我也會盡我所能教他「應學」的知識。至於能否替他消災,多半沒成,他轉個頭便忘了。如果說我們這樣教育他們,是為了燃起他們的未來路,我倒覺得我是在燃燒他們的青春,浪費了不必要的時光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無疑,成長是需要不斷學習,可是他們所學的,不應該是一套沒有思想、沒有靈魂、或者複製別人的價值觀。從小到大,我們都會問?學習為了甚麼?為甚麼我們要學習這科目的知識?一般的回答是這樣的:因為如果不學習你便不像那誰般成功,你便不會在考試裡得到分數,你便不能上名牌大學,得不到一份好工作。這些答案的共通點是,以別人的角度,用「比較」利誘孩子們走大人口中所說的康莊大道,卻從來不提對孩子自身成長的真正好處,只是說這樣做你能比別人好。大人有作為大人的優越感,認為自己「食鹽多過佢食米」,自己的建議必是最好的,無意中讓自己當年未能達成的願望,轉移到他們這年輕的身上。孩子變成了大人欲望的瓶子,他們在其表面雕刻當年他們未完的夢。每個大人一劃一勾,弄得小瓶子傷痕纍纍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在我的兒時過去,瓶子裡載滿知識換來的榮耀。「滿分」和「第一」,都是別人眼中所羨的美名。但是,很多比這些榮虛更重要的東西,例如對世界的關注、親身學習的機會、人與人之間的交流等,很多都因為水滿而流溢瀉去。我發現,人生的瓶子真正需要盛載的,是「空間」。沒有「空間」的瓶子,根本不再是一個瓶子,它只是一個我們不會去動,動了怕若有所失的擺設,它就只能有等待被徹底推倒或打碎的命運。人亦如是。所謂「得到了天下又如何」,人留著永遠不變的東西,是無法應世界之萬變。我們一代又一代承轉同樣的思想,試問又怎會有進步?只有讓孩子留著寬敞的心思,才可廣納百海,方能天馬行空。要讓孩子燃燒希望的火焰,總得有十分之一的火油吧!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如今人長大了,或許我們都知道,多少盼望的事情,只會發生於我們的想像中。有些瓶子生不了火,因為它只可盛水。有些瓶子連水也盛不了,只可插些乾花裝飾。儘管不是所有人的生命,都有像火焰發光發亮的機會,但人生就是在不斷嘗試與錯誤中,摸清自己的用處。今天看蔣勳的書,看見一句玄妙的話:「有沒有有可能生命的意義就是在尋找意義的過程,你以為找到了反而失去意義,當你開始尋找時,那個狀態才是意義。」作為瓶子,究竟清空還是盛滿,抑或是清空與盛滿交替的過程,才是它的意義所在呢?面對這終極問題,我們都似孩子般無知。正因如此,我們都還在成長,在尋尋覓覓的過程中,希望靈機一觸,觸動心裡的火。

    2013.04.08

  • 流文第廿七:悲劇精神

    流文第廿七 —— 悲劇精神

     

     

    人應追求的是悲劇精神,而不是悲劇本身。攝於吐露港公路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你希望有悲劇的人生嗎?這可能是一個很奇怪的問題。誰會想自己的命運多舛呢?但曾幾何時,我是如此渴望經歷一次。

            當看見世界上的不幸者,能奮鬥不懈活出精彩人生,我們會為他們的成功而鼓掌。接著我會問,如果我是他,我是否也能這樣精彩的活出個未來呢?在我的意識裡,就好像覺得別人的成功,是因為他們不幸的遭遇,環境逼迫,以致能激發他們的潛力,導向頂峰。反觀自己,生活安穩,身體安康,沒有巨大的波瀾起伏,自然也沒有驚為天人的機會。於是我萌生一個瘋狂的想法,渴望一個「悲劇」降臨自身,常常在想終有一天我或會遭逢橫禍,罹患絕症,晚景坎坷,死於非命。但倘若真有此一日,我還是否如此渴求悲劇情節呢?

           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,必有悲劇。史上留名者,他們的生命本身就是一齣悲劇。貝多芬雙耳失聰,到後來因病去世。梵高晚期精神失常,最後自殺。中國古代詩人,大部分更是仕途堪憐,國破家破,鬱鬱不得志。但他們卻留給後世許許多多的非凡成就。這讓我們很容易有先入為主的觀念,以為偉大的人都必經歷悲劇,是不幸造就了他們。的確,不經一番極寒徹骨,怎凸顯他們超凡的能耐?可是悲劇不是一個人成功的必要條件。古人征戰幾人回?悲劇出英雄,但有更多屍骸是我們看不見的。

            以上所說的都只是限於一段人生的悲劇。而這現今社會、這世界,我們更關注的悲劇多是出現於一個群體、一個族群。已發展都市的貧富懸殊、共產國家的崎型制度、中東的種族戰爭、非洲的飢荒…這些悲劇每每是一齣默劇,若無人詢問,根本不會提起。一旦提起,也只有煽動惻隱的作用,幾乎誰都沒有把握去飾演悲劇的主角。

            悲劇不是僅僅叫我們嘆息。悲劇精神,教我們以一種藝術式審美式的態度看待這世界和人生。悲劇不斷,如果我們只懂消極厭世,我們的心要為多少悲劇而忙碌地傷心呢?悲劇反映人與命運的對抗,從中體現人堅毅不屈、永遠向前的追求。雖然如此,悲劇並非人所追求的對象。與其想自己會否遇上特別的遭遇,不如思考一下,我如何能活出真正屬於自己的生命。尼采的「永世輪迴」主張,提出即使生命周而復始,哪怕是痛苦的悲劇,也願意重新再活一遍,對自己的生命徹底的鍾愛。他也曾說趁年輕找自己要走的方向,一心一意朝目標前進,人生一定會很充實。把悲劇看作上天加插的特別劇情,不影響我們原定要走的方向。我們不是要活別人的人生,我們要活自己的人生。我們要感謝別人的悲劇,因為他們讓我們知道悲劇精神,知道人生如戲。在悲劇中強大起來很難,但能夠堅定活出有個人特色的一生,無論是否在悲劇中是更難的。

            鳥不為一聲悲鳴而胡亂存亡,人也不應為悲劇而隨意生死。

            2013.04.05

  • 流文第廿六:生死一課

    流文第廿六 —— 生死一課

     

     

    生如天中一片白雲,死若天邊半道紅霞。攝於中大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人生到了某個時刻,就會如受神啟示,提醒你去思考死亡這既熟悉又陌生的課題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我以前所認識的「死亡」,正如許多人所認識的,是無常的、不可預計的、哀傷的、痛苦的、自然不可逆的。面對一些我們認識的人之死,我們或會惋惜感慨。面對自己的家人、朋友之死,我們會悲慟激動。我們所認識的,都只限於他人之死,以及關於死亡的情景。每當他人的死亡發生在身邊,我們的腦海第一剎那會感覺好奇,會追問死亡的原因、時間、地點等資料,知道後便是心裡流露對死亡「應有」的感情,再者便可能是對自身的反省、人生的領悟。然後時候便充當抹布的角色,將當下的死亡一點一點從記憶抹去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人普遍對死亡有著掩蔽傾向。隨著醫學進步、宗教普及,人對「死亡」這回事,開始不當一回事。「人怎會就這樣死去?醫學技術如此先進,甚麼人也可起死回生啦!」「人不用怕死亡,因為上天早有安排,他會為我們預備最好的。」「凡人皆有死,但佢死佢事,我死卻是另一回事。」托爾泰斯的小說《伊凡.伊里奇之死》講述主角伊凡.伊里奇是一個凡事要求體面、處於上流社會的法官,他認為他一生都很幸運,直至他患上絕症,聞知噩耗後,拒絕自己將會死亡的事實,因為他認為他是有思想感情,與別不同的人,怎可能會死。這是我們現代人擁有的死亡觀,漸漸覺得覺得死亡是不可思義的、不自然的、不可接受的。生老病死彷彿成為我們可控制的事情。我們利用死亡的不確定性,來逃避死亡。我們正在遺忘死亡本身也是生命的一部分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面對他人之死的經驗,我們此刻或會揚言:「我怎麼會就此死去?即使要死,我也會找到我生存的意義才死去。」所以很多時候,我們會去想,怎樣活出精彩人生,怎樣讓世界留下我存在過的價值,怎樣讓別人永遠記住我。為了得到或者保住現在我們所珍惜的人、事、物,我們努力去活。過程中,我們贏了許多,輸了也不少,身心各載滿珍寶,一直走到死亡面前,死亡叫你放下一切才可通過。到了那刻,很多人其實都放不下,因為由此至終,他們都沒有想過,真正的死亡可能是絕對的無,不能想像的怖慄,消失於虛無,沒有任何的延續或殘留,產生自我的分離。這一切不可言喻的無知,使我們面對親身的死亡時手足無措。人自以為了解生存之道後,便可豁然面對死亡。其實,死亡這界限,就是將生命劃分成生與死兩部分。只有兩部分綜合而觀之,人生才得以完全。我們追求生之法道,陷入不斷求生的循環裡,每天兜兜轉轉,庸碌一生,結果營役不知何所求。死亡雖然看似是生的相反,但死亡裡不全然是負的價值,從相反的角度,我們或能領悟更好的生存智慧。美國著名作家Mitch Album的名作《Tuesdays with Morrie》的點題金句,出自他一位已逝的大學老師Morrie之口:「一旦你學會了怎樣去死,你也學會了怎樣去活。(Once you learn how to die, you learn how to live.)」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 

           最近一兩個月,自從這個學期我選修了一個通識課《死亡與不朽》,死亡的話題就好像不斷在我身邊出現。今年時值沙士十年,電視不斷播出有關沙士的報道訪問,沙士康復者憶述當年死亡的環境裡如何掙扎求存,醫護人員如何捨己為人。早前我又藉通識課的機會,參觀了殯儀館和墳場,並親身見證一位已故的人被撒灰大地的過程。最近社會上又不斷傳上倫常慘案。直至今天,收到一位中大裡雖然不大熟悉但認識的人的死訊,逼使我是不得不立刻去好好思考死亡這大課。正如我於上述,面對他人之死,我們可能先驚恐、後掩蓋、再遺忘。這三個階段會過渡得很快,快得第二天一覺睡醒便會若無其事。所以我把「死亡」當作我大學最後的研究課業,希望當我畢業後,日後重溫課業時,能有此筆記作基礎,繼續探討生與死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謹此向死亡致意。

    2013.03.18

  • 流文第廿五:思科技

    流文第廿五 —— 思科技

     

     

    錢和科技都買不了:人性和人心。攝於家裡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無論是手機、手帳或平板電腦,幾乎大家身邊的每個朋友至少都有一部「gadget」。最近我有位朋友,似乎也熬不過科技洪流的衝擊,終於從「白堊紀」跳進了「新世代」,買了第一部智能手機,頓時好像從恐龍進化成人似的。我的手機依然是舊款可摺式的手機,不過在約半年前,我買了一部「ipod touch 4」。當時我從朋友口中介紹得知,覺得這東西具有幾項我特別需要的功能,而且除了不能打電話外,其他iphone的功能都一應俱全,價錢也相對便宜,所以就買下了。我可算是還有恐龍尾巴的人呢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我回望這過去的半年,嘗試想想當智能科技進佔我的世界後,我的生活起了哪些變化。第一,以前我習慣在乘車的時候看實體的書,現在有時候貪求方便,只對著ipod「撩動」電子書頁。第二,我習把兩個耳筒塞進耳朵,以音樂隔絕外來雜音,去程和回程均如是。第三,我的認路的觸覺有點被削弱了,因為以前每當我要到達一個從未去過的地方,我會預先在家裡查看地圖,在Google map上「實習」一兩遍,然後便憑我的記憶向目的地出發,十之八九,我都能準確到達地點;可是當我拿著這ipod,用它的地圖功能,倒使我分不清東南西北,這並非由於機能故障,而是我開始不相信自己的判斷,對科技產生一點依頼心態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我觀察的一個現象:在學校上課,我依然會拿著紙筆,抄寫黑板上的內容,但我旁邊和前面的同學便拿著他們的手機、平板電腦對著黑板一聲「咔嚓」,就作了他們的筆記,然後餘下的時間,全部繳付facebook、whatsapp、candy crush……老實說,科技給予人方便,我不反對,但這種「不勞而獲」的行為,我心裡暗萌鄙視,卻不針對任何人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智能產品使用率的最高峰時期,從來都不在上班、聽課和家裡時候,而是在等車、乘車、排隊等無聊時分。看著一大群人擠在同一空間,向科技「低頭」。彼此說話,不用互望對方,即使咫尺之間,也要上線聊天。對此我感覺憎厭,覺得我們人類的脖子,終有一天會退化得越來越脆弱,變成風吹可斷;我們人與人的溝通,就如陳年吊橋,隨時可塌。可是最諷刺的,我也漸漸變成科技奴隸的一員,模仿他們的行為。科技人性化,但同時,人性亦被科技化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科技是福是禍,老生常談,各有論點。我們關注的,是如何在這紛亂的新世代,建立自己的科技文化、使用原則。科技不是萬能,沒有了科技我們也不是萬萬不能。能不用科技時且不用,減少使用科技可消除對科技的依頼性。例如偶爾給朋友寫封信代替whatsapp,到圖書館找參考書代替wikipedia,帶一本真實的書代替電子讀物。從科技活動回到原來的人文活動,這樣做看起來浪費了科技本來優化了的功能,但退一步想,如果優化科技的後果是劣化人的本能,你會如何選擇?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智能科技讓人困在一個玻璃花瓶裡,從外面看是美輪美奐的水晶球,但把頭探得太深,就是一個窒息難逃的潛水鐘,以後我們聽的說的見的感覺的,都會間隔著一重玻璃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我想起一個故事:一個公司老闆在網上招職,寫道「如對職位有任何疑問,歡迎先以whatsapp向本人查詢,電話:xxxxxxxx」,結果一日內有數百多人whatsapp他,他原以為用whatsapp回覆會方便些,但當中有些是白撞的,有些是宣傳的,有些更是垃圾信息,結果他放棄了,對那些認真的詢問也懶得逐一去回。隨後他收到一個大學生的電話:「喂,請問是X先生嗎?上網見到你招職個post,但我沒有whatsapp,因為我沒有智能手機,所以親自打俾你同你傾。」結果他們聊了一兩個小時,談得暢快,而這老闆也對這個沒有whatapp的大學生印象深刻,後來聘請了他。故事是虛構的,但我想說,科技不足以讓人記得你,你能給別人的最好印象,就是你最純樸或獨特的一面。

    2013.03.09

  • 流文第廿四:停步暫聽

    流文第廿四 —— 停步暫聽

     

     

    大人者,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。攝於大埔海濱公園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有一位小提琴演奏者,在美國華盛頓的一個地鐵站,那時是早上8時,正值上班高峰期,他拿著精美的小提琴,45分鐘無間斷的拉起複雜的樂章。演奏過程中,絡繹不絕的人流經過,偶爾會有些上班一族放緩腳步,停下來聽聽,然後看看手錶,「糟了快遲到」,急急離去了。有些人純粹出於善心,把金錢扔在他的小提琴箱裡,頭也不回的走了。有個小孩子,聽見美妙的旋律,便被攝住了,很想一直聽下去,可是在旁的媽媽往往硬把他們拉走,小孩惟有邊走邊回頭的觀望,直至最後一個音符消失於耳際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最後他共賺了32元美金。演奏完畢時,有一位女子走近跟他說:「I saw you at the Library of Congress. It was fantastic. This is one of those things that could only happen in D.C. .」原來他就是世界有名的小提琴家之一Joshua Bell。茫茫人海中只有這女子認出他了。剛才他演奏的就是世界上最難演奏的樂曲,他手持的小提琴是300年前製作的名琴,價值350萬元美金。兩日前,他在波士頓的歌劇院裡表演,每張門票逾百元美金,全場座無虛席。他為甚麼要淪落街頭「賣藝」呢?

    其實,這是他與《華盛頓郵報》合作進行的一項實驗,目的為了測試人們的知覺、品味和行為傾向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人的骨子裡本來就愛美的事物,在我們身邊美好的東西常常出現,可惜我們總好像被固定在一條無形的運輸帶上,無法自行停下來去欣賞。有多少人會以為一個路邊人竟是偉大的音樂演奏家,而給予一聲恰當的讚賞?生活的藝術(art of life),不只是有空的時候去擁有藝術的生活(artistic life),規範自己某日某時去參加甚麼文藝活動,反而是在這生活逼人的時代,仍能去留意身邊的奇妙,做一些自己喜愛、能釋放真我的事情,即使簡單如望望藍天,看看神來之筆一揮而就的雲彩,只要是賞心樂事便可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大人者,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。聽君弦上奏名曲,莫待曲終人去時。

     

    2013.02.23

    (Stop and Hear the Music: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feature=player_embedded&v=hnOPu0_YWhw )

  • 流文第廿三:溫暖的身軀

    流文第廿三 —— 溫暖的身軀

     

     

    真心去愛人愛生活,才感受到心跳帶來的溫暖。攝於大埔林村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《熱血喪男》(Warm Bodies),一齣另類的喪屍愛情片,是今年情人節必看的電影之一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故事以發生滅世病症的美國為背景,許多人因受到感染而變成無記憶、無心跳、專吃活人的喪屍,嚴重的甚至會變成兇殘不仁的骷髏。芸芸眾生中,一個紅衣喪屍小伙子名叫「R」,他只隱約記得自己的名字是以「R」起首。在他的讀白中,流露出他對行屍走肉的生活的厭悶感,他很想與人溝通。有天他遇上了一位闖進疫區的美少女茱麗,他對她一見鍾情,竟萌起拯救她的念頭,用一切方法幫助她、照顧她、守護她。因為這份情意,R的身體開始漸漸暖和起來,連其他喪屍也受到他們愛的感染,開始改變自己,慢慢變回正常人。最後這段跨界之戀,掀起了人類和喪屍同心合力抵抗骷髏的戰鬥,令世界回復正常,人與喪屍也能和洽共處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這齣電影包含了不少隱喻,可讓我們反思。除了愛情,電影開首便很凸顯一個主題:溝通。在喪屍的世界裡,幾乎是沒有溝通的,他們只會發出一些「噫…嗚…呀…」的聲音,故事中R與他的朋友M「說話」時,也是支吾以對,唯一有內容的說話就是「Hungry」、「Eat」,除了吃的話題,便再沒有深層的對話了。其實在現實裡我們不就如喪屍般生活嗎?有一幕R回想以前正常人的生活,每個人都拿著手機彼此「溝通」,與現在眼前一群喪屍漫無目的在行走的畫面,簡直不無兩樣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另外,R作為一隻人性未泯的喪屍,自然有他與眾不同的特點。故事設定他在一輛廢置的飛機上住,以收集不同物品為喜好,時常播放黑膠唱片音樂,女主角問他為甚麼不用ipod之類的東西播音樂,他說黑膠唱片音質更好,可見他也是挺有生活品味的。一個人要活得特別,不在於擁有特殊的物質享受,而在於對生活抱著一種甚麼態度。有人覺得藝術的生活是造作、耍性格、不實際的,但如果連自己的生活也捍衛不了,不存留一點要求,我們就只能去做一味顧著吃的喪屍。很多東西都需要我們的「愛」去經營,愛情、朋友、人際關係、生活、理想、大同社會……愛無極限,縱使我們不可能對每事每人都花精神時間去愛,但愛的確有扭轉乾坤的力量,能把隔絕人屍的巨大圍牆炸破,成就美好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有些人可能會訝異:「看一齣愛情片而已,何必太認真呢?」我會說,對自己有點要求,真心去愛人愛生活,才感受到心跳帶來的溫暖,正如電影的slogan所說:唔愛唔知心會跳。

    2013.02.17

  • 流文第廿二:22歲的愛情觀

    流文第廿二 —— 22歲的愛情觀

     

     

    偶爾給自己一個命題,偶爾用心思考一下,偶爾有點得著,偶爾便夠。攝於中大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「先相知,後相愛?」這是一個很深奧的問題。對於一個沒有戀愛經驗的人來說,也不知從何開始討論愛情。兩年前我二十歲的時候,我自己寫過一系列十篇的「筆記」,探討自己對十個人生課題的看法,其中一題便是「愛情」。那時我認為,真愛不是買衣服「合眼緣」便好,愛情需要情感的累積,男女彼此相知才算愛。在沒有任何親身經歷的參考下,我相信的是一套簡單理想化的愛情觀。

           

            今天再思考愛情,與其空想,不如先看別人的觀點和分析再論。網上找來一篇科學月刊的文章,筆者提及友情和愛情的分別,及何謂真愛。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先說「喜歡」和「愛」的不同。友情是建基於喜歡,我們喜歡一個人,就是欣賞他的一些特質,跟他很投契,相處輕鬆舒服。至於愛情,有人認為愛是喜歡的極致,事實上卻並不全然。筆者說:「愛的一個很重要特徵就是思念!在社會心理學的研究中,發現愛情有三個成分:佔有、排他和關心對方的福祉,這三個成分直接引伸出來的表現就是思念。當然,對於某些人而言,友情也可以轉化為愛情。」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接著說何謂「真愛」。眾多學說中,有位學者Sternbery提出一種「三角理論」,指出男女情感關係由三部分構成:親近感(intimacy)、情慾(passion)、承諾(decision and commitment)。親近感指二人一起時有相知相惜的溫暖感;情慾顯然指肌膚之親的慾望感;承諾就是確認對方是自己的伴侶,而不是他人。三個成分可組合出八種可能的關係類型:無愛(non-love)、喜歡(liking)、慾戀(infatuated love)、虛愛(empty love)、浪漫之愛(romantic love)、友伴愛(companionate love)、熱愛(fatuous love)、圓熟之愛(consummate love),詳見下表總結,於此不贅。當中最後一類圓熟之愛,就是三種成分都維持在高水平,這也是最難達到的,所以能達此境,便可稱「真愛」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我們都明白真愛難覓,不可能一下子就得到。無人知曉真命的「她」姓甚名誰,身處何方。所以很多人都是在不斷的離離合合中,尋找適合自己的伴侶。但一段愛情從何開始,對我卻是一個大大的疑問。當你眼見身邊的朋友開始出雙入對,你便會對愛情有所渴望,繼而想找個伴兒試一試。愛情很講求一個字:「緣」。究竟一個人應該順其自然,等待緣分自臨;還是主動追求,四出遍尋?每個人拿捏的準則界線皆異,所擁有的人生際遇不同,並沒有一刀切的標準答案,正所謂「我看你好,你看我好」,你的一套不全對,我的一套也不全錯,所有事情都得靠「配合」。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這些年來,跟朋友聊天總是談論到男女愛情的話題,說說大家的感情近況,談論彼此的理想對象,如何「追女仔」,如何改變自己吸引異性。每次嘻笑嘲諷的對話中,察出大家不同的愛情觀,我都覺得獲益不少。愛情由此至終,了解自己是必經的一環,要知道自己的個性喜好,喜歡甚麼特質的人,知道別人眼中的自己是甚麼人,才可有效地將自己的吸引之處展示人前。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現在回答開首的問題:是否相知後才可相愛?於我而言,我自問是一個慢熱內斂的人,需跟別人混熟一段日子後,別人才可了解我的性子,所以相知然後相愛是自然的。可是,人人都說認識異性要主動,對方才會記得你、留意你。有位朋友說得很對,不必刻意為了惹人注意而故意扭曲自己的本性,自己不是某種人,再怎樣變也無大異,反而保持自己原有的特質,時機到的時候那人便會出現,何需急在一時呢?有些個人特質還是不要輕易丟失的好。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除了圓熟之愛外,其實我較嚮往友伴之愛,能有一位最愛的人常伴左右,心靈上相守扶持,即使生活並無大趣,有人在旁的安心感就已經最好不過了。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今天剛好是情人節,雖然今年我仍然是「寂寞流星群」的一員,但我相信星的軌跡,會被未來的某位看見,只要我繼續飛掠劃過長空,愛總會被燃亮的。這就是我二十二歲的愛情觀。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祝大家情人節安好!

    2013.02.14

    (參考文章〈男歡女愛心理學》:http://vm.nthu.edu.tw/science/shows/love/love2/index.html )

  • 流文第廿一:舊鮮感

    流文第廿一 —— 舊鮮感

     

     

    天空新鮮,人間舊鮮。攝於觀塘街市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人是貪圖新鮮的動物,對於從未看過聽過試過做過的事物會感到好奇有趣。但新鮮感不一定從「新」的事物而來。例如在某年某月,電視台會突然重播一齣以前看過的電影或電視劇,心裡明明清楚各個角色的結局,但我們仍會興致勃勃地追看。又例如耳邊忽然縈繞著一首年紀比自己大的歌曲,卻不知從哪裡聽過,竟能哼上幾句歌詞,道破當下情緒,我們便著魔似的,千千細聽也不覺厭。又或者翻開相簿,看看十歲、二十歲、三十歲的自己與身邊人,有些畫面像是昨天發生般歷歷在目,不覺稀奇;但有些卻好像並沒有留下過記憶的痕跡,一切看來都是新事件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舊的不去,新的不來。沒有舊,何來新?新必然將舊漸漸淘汰,但到了某個程度,當新的事物不再給我們驚喜,我們便會從記憶中,追溯新事物的前身。由於人的記憶有限,我們不可能每事每物都詳盡記得一清二楚,一些我們已遺忘的事物,當它們重新在我們眼前出現時,我們便會有耳目一新的感覺。即使心裡依稀記得好像有這麼一回事,對於善忘的我們,這些舊事物始終是新鮮的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其實不只限於事物,舊人故人也是如此。一群小學、中學同學,分道揚鑣十多年後再聚首一堂,一臉成熟模樣,有些差點兒認不出是他,叫不出他的名字。從前的人,彷彿成了新相識。各說各自的近況,有時不外乎是一些升學就業、生活娛樂的話題,正所謂「太陽底下無新事」,很多人都並不感覺稀奇。但當說起舊日年輕狂事,大家是津津有味得很,一來是因為少年時所做的很多都不太理性,愛做便做,甚麼稀奇古怪的結果都有,二來是因為這些都是我們這群人的「集體回憶」,感情投射特別多。那時候的人,再次呈現眼前,重拾久違的情懷,雖然說的不是新事,卻歷久彌新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今天和媽媽一起逛觀塘街市,已不知道隔了多少個歲月,沒看過媽媽在擁擁擠擠的人群中,打仗般爭買最好最便宜的東西。這麼多年,街市仍是濕濕漉漉,哄哄鬧鬧,若是少時的我一定渾身不自在嚷著要走。如今再經歷涉水而行、人山人海,地上的水漬,夾雜著魚味、菜味、花味、果味,還有顧客的討價還價、「老闆」的豪情壯語,這聲色味,確能給我一分很好的「舊鮮感」。我望著這舊區的天空,霧散雲開,它也新鮮起來了。

     

    2013.02.06

  • 流文第二十:自言自語

    流文第二十 —— 自言自語

     

     

    有些秘密,我只敢對自己說,然後藏在藍天裡。攝於科大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一個人的時候,心裡有些感受,不經意的從口裡吐出。有時這些感想,不是刻意要說給人聽,可是不吐不快,不說出聲渾身不舒服,所以便壓住聲線,輕吐幾口氣,自跟自說。周邊有耳朵敏銳的人,聽見了便問:「你說甚麼?」若說了不想讓人聽見的心底話,便慌忙尷尬地說「不,沒甚麼,自言自語而已」,希望對方盡快忘記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我是一個經常自言自語的人,只因為我不太敢面對別人、求助於人,於是我便幻想另一個「我」,跟自己溝通。有些事情想不明白,滿腦疑問,我便會把他當作一位老師,讓他為我逐步解說,重整資料。而每次我聽他說過一遍後,思路的確清晰了不少。又或當我的心被一些煩惱打亂,不知所措,他就充當我的一個心理輔導社工,聽我吐苦水,給我適切的安慰。他的能力很高,但並不一定凡事比我好。有時在遊戲、運動之中,我也會嘲弄他,說他很不濟。這樣說,我的體內彷彿潛蔵另一個較強的自我,保護現實中懦弱的我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說話本來只是腦海裡的一些思緒,猶如一尾尾虛無的金魚在胡亂游動,另一個「我」便使用一個勺子,把其中需要納入記憶這魚缸的撈出來,再透過嘴巴吐出來,使之成為不再虛無的實體。所謂「說出來的話就如潑出的水不可重收」,這些說話令自己對某些想法的印象加深,讓自己深信其正確性,意志堅強起來。倘若一些句子只浮現在腦裡,從未經過誰說出口,我不敢肯定它是否真實真確。即使有些事情或陳述是錯誤的,我也需要經過言語上的否定,才會作出結論。所以我經常幻想那經典的故事情節:兩個「我」出現在畫面的左方與右方,一方發問,另一方作出判斷。不知不覺間,幻想化成現實,自說自話順然而生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我曾經去想,我常常自言自語,是否由於本身性格孤僻內向所致。我認為其實不然。人與人之間說話溝通,很多時候是想獲得共識、得到認同。當一個人找不到人與他溝通,或找不到適合方法與人溝通,或對身邊的環境感到失望而不想與人溝通,他惟有向內尋找認同感,只有自己才會義無反顧地支持自己。但這樣也會衍生出一些問題,使人覺得自言自語的人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,他對周邊的人顯得冷漠,他是很難相處的。所以我會對自己說:「許多說話,雖然我只想說給你聽,但這些話語,都是希望你能對這個世界有多一點正確的認知,多一點關心,多一點感情和愛。而且與人說話前,如果你怕說了不該說的話,你便先說給我聽,覺得沒問題才說出口,豈不明智?」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不要害怕這個世界,不要害怕未來,因為未來是必然有很多未知,而我們應該做的,就是繼續逐一擊破眼前問題。Divide and Conquer!對不起,我又自言自語起來了。

    2013.01.23

南門北閘

詩詞歌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