速扎第七十六 — 《天與地》之善與惡(下)

《天與地》雖然結束了,但大家都忘不了這齣「神劇」。在香港的過去或未來,你可能再找不到如此讓人深刻的的劇集。對於老生常談的道理,我們會覺得「講得多都煩」,只因為我們未找到一個方式去跟別人說。但這齣劇的神妙之處,在於能夠將「顯淺」的大條道理,用搖滾音樂的題材作背景,從Rock & Roll的精神,訴述關於人生的問題。所謂音樂可以撩動人心,加上引人入勝的「食人」事件,令劇集有率先俘虜人心的噱頭,這就是《天與地》的優勝地方。雖然贏口碑、輸收視,但數字從來都不是一個成功的指標,只要深度搭夠,自會有人欣賞。
在上一篇61.《天與地》之善與惡(上),我自己提出了三道問題。
問題一:如果你是三位男主角的一位,你希望是誰?發生「那件事」後,你覺得你會如何過那十八年,以及往後的日子呢?
有一種說法:平穩地做Ronnie,有型地做黑仔,內心深處其實在做鼓佬。我頗認同,不過我自問太老實,很多事情如果過不了自己,我是不會妥協的。所以以我的性格而言,我希望也羨慕當Ronnie,有一個專業資格,有一個幸福的家,即使失明,我覺得也無憾。由始至終,我覺得Ronnie算是一個比較幸福的角色。後來他憶起十八年前山上的事件,良心受責。假如問我,是否會因為食人一事而主動自首,我可能會認為自己是鼓佬,只要無人提及,為何不可以let it be呢?為何偏要將不堪回首過去再挖出來呢?
我不知道每個人是否意識到自己黑暗的一面,是否知道自己最「黑」可以到甚麼程度。但我很清楚,我不會是聖人。我們無法想像,當一個人超越了道德極限,連人都能吃進肚子裏的時候,他的眼中可還有「人」這個觀念?黑仔說過,他只有自私,是由於他吃了自己最好的朋友。其實「道理」就是,你認為自己做了天下最錯的事,就以為其他的錯事都已經微不足道,所以即使繼續犯別人眼中的錯,都覺得自己情有可原。如果錯在一時,而往後繼續錯,所承受的罪就會延續十八年甚至一生。惡是不可量度的,錯一時是錯,錯十八年是錯,錯一世也是錯。雖然如此,但你會認為這三種錯會毫無分別嗎?究竟錯就是錯,還是錯「未錯哂」?睇你點睇!
總之,十八年間,不想再錯,就不再想錯。

問題二:你認為人的過去,應否成為判斷一個人當下此刻是善是惡的標準呢?
其實在問題裏,已經可見我的個人取向。現在的「我」,是由過去每一個決定煉成的。如果只說當下此刻,撇除不看一個人過往的歷史,根本無法判定,可以說這個問題沒有討論的價值。但是,我們也無法全面地去了解一個人的歷史。那麼,我們還需要去去作出一個無法判斷的判斷嗎?可惜世界上,有時你就是需要作這個荒謬的判定,因為你要知道你相信誰。古語有云:用人勿疑,疑人勿用。你相信他是好的,你就相信到底,否則捨棄。即使你相信他是壞的,你也可能要相信他會壞到底,否則也捨棄。
漢時有一官吏,名叫尹賞,以殘酷聞名。當時長安城治安極差,盜賊四起,死屍遍地。因此,朝廷任尹賞治理長安。尹賞屢興監獄和「虎穴」,然後四出搜捕不良少年、惡劣子弟、商販工匠、身穿鮮豔服裝者、手持兵刃者,將一切可能危害治安的人困入虎穴,然後將洞口封上,待裏面的人死去後,把屍體搬出,百日後才叫其家屬認領。雖然手段殘酷,但效果甚佳,人皆畏之。之後朝廷再派尹賞管治其他地方,但因為尹賞過分濫殺,後來朝廷又以「殘賊」之罪免其官。幾年後,當治安再亂,他又復出上任。
所以,人的好壞,我們有需要去自行判定。你相信怎樣的一套,你就會相信怎樣的人。

問題三:你認為《天與地》這個名字包含甚麼意思呢?
「一念天堂,一念地獄。」看過結局的平行時空,似乎也是這個意思。人的意義其實跟天與地一樣,天地人並稱三才。人生天地間,深明其渺小,只有借助天大地厚所賜的精髓,人的力量才顯得無比強大。天地從來都沒有變過,人的提升、墮落、出世、滅亡,都是因為人有改變。可變是可貴的,變幻才是永恆。天與地,never die,這就是Rock & Roll的精神。
有幾句西方名言,我認為很適合為《天與地》劃上句號,希望大家喜歡《天與地》,也喜歡你自己。
雨果《悲慘世界》:「極端公正和善良的心是不屬於庸俗的人的,良心的覺醒就是靈魂的偉大。」
康拉德《在西方人注視下》:「一個人所能背叛的一切只是他的良知。」
D.H.勞倫斯《人的秘密》:「每個人都必須按自己心靈的良心來生活,但不是按任何理想。使良心屈從於信條,或理念,或傳統,甚至是內在衝動,那是我們的墮落。」
弗洛姆《自私的人》:「一個人所處的荒謬的、也是悲劇性的處境就是:當他最需要良知時,良知卻最軟弱。」
尼采《快樂的科學》:「你的良知在說甚麼?『你要成為你自己。』」
(2012年1月5日)
(1818字)